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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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 有限公司 资产公开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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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1-28 14:27作者:戴治来源:招商部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资产公开租赁公告


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效率,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金海公司将部分资产进行公开租赁,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及底价

本租赁资产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四路397号仓储区停车场西北区域大概(90)货车停车位(实际以铁栅栏相隔为准),基准价4万/年。

二、承租期限:2019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

三、招租对象及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停车场服务资质;

2.竞租成功企业需在金海市场设立办公场所;未认租铺面或商务办公房的经营企业,若竞投停车场成功,须配租商务办公房或经营铺面一间。

3.竞租成功企业需和原承租户投入的设备设施进行协商解决;

4.存在以下情况的承租方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竞租:

(1)承租人经济能力不满足招租要求的;

(2)承租人涉嫌利用承租资产开展违法活动的;

(3)承租人有无故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

(4)承租人有严重损坏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擅自拆改资产结构或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5)承租人有严重违反消防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5.承租意向人需根据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以金海公司财务部出具收据为准。

四、中标确认

1.同一标的物,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须通过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租,价高者得(竞标价不能低于资产租赁底价,否则视为废标),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同一标的物,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资产租赁底价成交;

3.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承租意向人,此方案在评估期限内有效;

4.中标后,金海公司发放给中标方中标通知书。

五、租金

1.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收到缴款通知书后,须在15天内缴纳租金,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

2.租赁期租金价格每年按5%递增。

2019年12月14日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12月15日
~2021年12月31
基准价
基准价×5%

3.租赁期内不设免租期。

4.电费、水费收费标准:

六、竞租保证金

1.资产竞租保证金万人民币;

2.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

3.未中标的,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于开标之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租保证金。

七、报名事项

报名与领取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27日至2019年125日下午14:00止

报名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商务大楼C1003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6日10:00时整

开标时间:2019年12614:00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5日下午14:00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资产租赁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租赁事项咨询与投诉

欢迎意向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报名。

1.租赁事项详: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招商部(商务大楼C902)。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851555

2.监察管理部门: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谢黎     联系电话:0577-85850836

附件:1.《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实施方案》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