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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资产公开租赁公告119
发表时间:2019-06-19 09:55作者:戴治来源:招商部 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效率,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金海公司将部分资产进行公开租赁,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及底价 本租赁资产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四路397号、二十五路422号。 1、埋地储罐
注:清罐工作由中标人自行清理。 2、甲十一仓储
注:仓储区实际代保管费价格按配额计算。 三、承租期限: 1、储罐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库位2019年7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招租对象及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或相关资质; 2.存在以下情况的承租方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参加招租: (1)承租人经济能力不满足招租要求的; (2)承租人涉嫌利用承租资产开展违法活动的; (3)承租人有无故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 (4)承租人有严重损坏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擅自拆改资产结构或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5)承租人有严重违反消防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3.承租意向人需根据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以金海公司财务部出具收据为准。 五、竞租流程 填写竞租意向确认书——通过租赁小组审查——承租意向人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租赁资产竞租表)——中标(资产租赁中标通知书)——签署竞租确认书。 六、竞租资料 参加竞租单位或个人,在报名前需提供: 1.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或相关资质; 2. 竞租表、竞租保证金收据(金海公司财务部出具收据为准) 3.法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原件当场归还)。 七、竞租保证金 1.埋地储罐资产竞租保证金为每个资产5万人民币,甲十一仓库竞租保证金为每个资产1万人民币; 2.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或代保管费20%计算(不足1万以1万计算)。 3.未中标的,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于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租保证金。 八、中标确认 1.同一标的物,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须通过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租,价高者得(竞标价不能低于资产租赁底价,否则视为废标),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同一标的物,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资产租赁底价成交; 3.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承租意向人,此方案在资产评估期限内有效; 4.中标后,金海公司发放给中标方中标通知书。 九、租金 、费用管理 1.租金、代保管费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收到缴款通知书后,须在15天内缴纳租金、代保管费,出租方提供租金或代保管发票。 2.租赁期租金、代保管费价格不做调整。 3.租赁期内不设免租期。 4.电费、水费和物业费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费交易区(含商务大楼)为1元/㎡,仓储区为0.35元/㎡,按季度缴纳; (2)电费暂定单价为1元/度,水费按商业5.5元/吨、生活3.5/吨、热水40元/吨收取。 (3)如遇国家供水、供电部门调价,金海公司将做相应价格调整。 十、履约保证金 仓库、储罐代保管服务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或代保管费20%计算(不足1万以1万计算)。 十一、招租信息发布公告 1.招租公告在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及网站上发布(http://www.wzhxpsc.com/),信息公告期为7 个工作日; 2.公告时间以发布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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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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