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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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公务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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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9-06 15:14来源:办公室

各位同事: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车使用管理,使用公务车需在OA上进行申请,由办公室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到办公室领取钥匙,用车后将车辆停到“专用车位”上并及时归还钥匙及登记相关信息,请大家自觉遵守公务车管理,文明用车。

注意事项

1.“公务车专用停车位”设在商务大楼后方;

2.如因公事星期五将车开往市区,在办完事后要将车停至冶炼公司内,星期六由上(值)班人员将车开回公司;

3.未经相关领导同意,在公司范围内,不得将公务车用在器材、设施、设备搬运用途上;

4.因特殊情况公务车钥匙无法当天归还的,需经办公室同意;

5.未经办公室同意,严禁擅自将公务车钥匙交给他人使用,违反本条规定需由借车人出具情况说明给办公室;

6.因打非任务使用公务车,谁使用谁申请,需要王总工审批;

7.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务车,需要虞书记审批;

8.公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交通规则,因违反交通规定而被罚款、扣分的,由车辆驾驶者自行承担。